红河:强监督促责任 落实扶贫领域主体责任“不打折”

  近年来,红河州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找准职责定位,聚焦脱贫攻坚主战场,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该州坚持早谋划早部署,在年初召开的州纪委全会上,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出部署。先后召开动员、部署、推进及调度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持续对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再深化,从思想认识、职责明确、责任压实上强力推进,层层传导压实责任,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往深里走、往实里做。

  实行州纪委监委领导调度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通过调研约谈调度、县市工作调度、深入现场监督全面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实落细。

  该州强化“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抓紧抓好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主动认领巡视反馈和指出的问题,全面对标对表,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整改方案,举一反三,抓实整改落实。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立行立改”具体事项加大直查直办、重点督办力度,组成6个调查组分赴5个县直查直办。建立“四清单、一落实、一销号”整改机制,做到真改实改、彻查彻改。组织召开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专题会,通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汲取教训,以案促改,提高查办案件“附加值”。针对省委巡视发现的问题,州纪委监委向相关单位发出工作建议、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压实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抓实整改。

  “我们要以‘等不得’‘拖不得’‘慢不得’‘往后推一天都晚’的紧迫感,对脱贫攻坚和巡视整改工作开展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该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周笑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