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学管结合 磨砺巡察利剑

  近年来,红河州按照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学管结合,以理论和实战学习、严管干部等方式,加强巡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巡察干部队伍。

  各级巡察机构始终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党委的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切实抓好巡察干部教育培训,以集中培训、实战学习等形式,让巡察干部自觉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熟悉所监督领域的专业知识,努力提高巡察监督专业本领,着力提升“七个能力”。

  “州委巡察加强对本级和下级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分批分期对巡察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州级开展集中统一培训3次,共培训巡察干部300余人次。邀请州委宣传部、州委政法委、州扶贫办人员分别就意识形态责任制、扫黑除恶和脱贫攻坚相关业务知识对巡察干部进行培训。”

  每轮巡察前,根据被巡察单位特点、巡察重点内容等情况,加大巡察干部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巡察干部认真学习把握中央、省委、州委对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系统学习纪检监察、巡察等业务工作应会知识,有针对性地学习党建、财务、脱贫攻坚、意识形态等方面知识,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巡察监督本领。

  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实践锻炼,通过以巡代训、以干带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发挥“传帮带”作用,让巡察干部在学中干、干中学,加强巡察干部能力培养和实践锻炼,在业务工作得到整体推进的同时,巡察干部自身业务能力、素质也得到有效提升。

  此外,各巡察机构严管实管巡察干部队伍,严把“入口关”,配齐配强配优巡察干部,把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优秀干部挑选进入巡察队伍。充实巡察后备力量,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抽调优秀干部,组建巡察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

  “通过问卷评价表、走访座谈、电话联系等形式,积极向被巡察单位的领导、干部征求改进和完善巡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州委各巡察组始终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管理约束干部。

  各巡察机构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彻到巡察工作中,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深入锤炼“七种作风”,自觉做改进作风的表率。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从严执行“不干扰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的明确规定,落实巡察底稿制度和巡察后评估制度,切实解决好“谁来监督巡察组”的问题。严格落实组长负责制,严格执行巡察干部考勤、请销假、外出报备制度,严肃纪律规矩。(戴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