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在实践中深化学习贯彻《条例》效果

  “《条例》再一次对那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行为,破坏党群、干群关系的作法和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亮明了不可触碰的底线……”蒙自市纪委书记带头,以案说纪,深入草坝镇开展《条例》宣讲。

  连日来,蒙自市各级党委(党组)迅速反应,多措并举,通过中心组学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三会一课、印发宣传单入户宣传等方式,结合“互联网”+传统媒体等平台,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大力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各级党委(党组)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发挥“头雁效应”,将学习《条例》列为“三会一课”的重要学习内容,迅速组织全体党员采取各种形式,对照老版本开展比照学习;党委(党组)成员强化责任担当,将《条例》的宣讲纳入廉政党课的必讲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深入各党总支(支部)开展《条例》解读、宣讲活动;各级党校将《条例》纳入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内容,让全体党员反复学,学原文,品原味,对照学,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对为什么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修订背后体现了怎样的理念和如何贯彻落实《条例》等问题了然于心。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条例》施行前,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带头学、深入学、系统学、结合案例学,深入所联系乡镇、部门开展《条例》解读、宣讲和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党委(党组)开展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目前,共开展宣讲48场次,聆听3395人,其中科级干部600余人,村三委干部500余人。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将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部署,科学统筹,充分利用本单位的宣传资源,通过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开通广播等形式着力抓好《条例》的宣传;同时深入群众,沉到一线,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广泛运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市纪委监委网站、蒙自手机报、“今日蒙自”、“清风蒙自”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通过多方位广泛宣传,确保全体党员和所有公职人员眼睛看得见、耳朵听得清,内心有感受、思想有触动。

  同时,通过监督检查倒逼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巡察和派驻监督重点,对贯彻执行不力的,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马月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