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泸西县纪委监委统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工作力量,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强化精准监督,深入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查不敬畏不在乎、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为确保全县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该县制定了《泸西县纪委县监委“轮驻式”“蹲点式”监督工作办法》,采取面对面谈心谈话、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延伸检查、与行业部门商议定性等监督措施,由派驻纪检监察组轮流对监督联系县属部门逐个开展5至7天的集中驻在监督。盯住“关键少数”,以日常工作为切入点,以常态化监督为抓手,着力发现脱贫攻坚中存在的履职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单独轮驻、联合轮驻等方式,对监督单位进行轮驻监督。
与此同时,该县建立三级提醒卡制度,激活村监委提醒谈话职能,由村监委收集汇总脱贫攻坚问题,进行了解,对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在乡镇纪委把关适用提醒谈话处理后,由村监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发送III级防范提醒卡、II级预警提醒卡或I级督促提醒卡3类提醒卡进行提醒。
县纪委监委制定了《纪检监察工作“任务派单责任绑单制”工作方案》,筛选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中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可能影响工作进度、质量的12类事项,对出现12种情形之一的,发送《派单通知书》进行“一事一派单”,制度实施以来,共下发涉及扶贫领域的《派单通知书》19份。
此外,该县将脱贫攻坚纳入巡察重要内容,对巡察中发现的扶贫领域相关问题,严格督促整改,进一步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健全完善了巡察反馈参与和审核监督链条,对整改过程严格监督。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委组织部相关科室同步参加被巡察单位反馈会议、整改民主生活会,督促做好整改工作;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研究整改工作的相关会议,切实推动责任单位真抓真改,确保问题不折不扣地整改到位。(赵仕会 郑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