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驰而不息纠“四风” 清正廉洁过“两节”

  中秋国庆来临,红河州纪委监委印发《关于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确保2020年国庆中秋风清气正的通知》,对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早安排、早部署、早提醒,打好廉洁“预防针”。州纪委监委组成5个监督检查组,对部分县市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各派驻机构采取“交叉式”“推磨式”等方式对驻在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重要方面,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情况;贯彻执行省州《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纪律的通知》等相关纪律规定情况;贯彻执行“十个严禁”情况;贯彻执行严禁公务活动中赠送、收受烟、酒、茶、玉等情况,开展集中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赠送收受高档酒茶及其他特殊定制品的情况。

  监督检查采取到税务部门调取发票等方式,重点检查商场超市、土特产店、餐厅酒店、娱乐场所等机关事业单位公款消费情况。对调取的各单位开票情况进行梳理、甄别、研判,并固定相关证明材料。每个监督检查组对县市单位、乡镇监督检查不少于5家,对州级部门监督检查全覆盖。

  各监督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严格实行“日报制度”,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严办、快查快处,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对违规违纪问题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同时,深化运用“纪检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联动机制,以媒体监督带动群众监督,织密多种监督形式高效联动的监督网络。持续释放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在中秋国庆节前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协同公安、财政、审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力量,有效发挥大数据平台作用,做好节日期间有关督导、检查等工作,实现纪检监察监督和各部门监督监管有机衔接,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推动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持续好转。(龙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