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高压惩腐 一体推进“三不”机制

红河:高压惩腐 一体推进“三不”机制

 

每年约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本合格单位、县市党委书记向州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这是红河州压实责任、传导压力,高压惩腐的一个个缩影。

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以高压惩腐的“硬”,推动政治生态的“治”,督促全州各级党组织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该州纪检监察机关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突出重点消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红河州纪委监委一方面加大重点疑难案件领衔办理、典型案件直插直办和重点督办力度,对重大复杂典型问题,实行州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同会商研判。另一方面集中力量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集中“清零”,严查快处,对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的腐败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等严重作风问题,一律严惩不贷。

在严管的同时,该州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扎紧“不能腐”的笼子。通过及时总结审查调查、巡察监督、派驻监督、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制度漏洞问题,发出纪律监察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单位以案促改。

切实发挥审查调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筑牢“不想”的思想堤坝。州纪委监委汇编《红河州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将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整理编撰,剖析违纪违法人员的心路历程,评述总结违纪违法经验教训,让全州领导干部在学习阅读中得到警示。弥勒市纪委监委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对查办的案件实行“一案一总结”,深入分析案发原因和应该汲取的教训,督促案发单位整改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切实消除案发因子。

    (弥勒市纪委监委  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