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年度综合考核情况视为一种激励,以‘预警+约谈+问责’的方式,压实纪检监察干部职责任务,把精力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上,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每一项工作。”弥勒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健全完善综合考核机制,细化考核措施,严格考核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对相关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用“红白榜”的方式进行通报,督促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
州纪委监委立足政治机关的职责定位,紧扣监督执纪问责与监督调查处置,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力求全面、准确反映县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州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州委巡察机构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精准考核。考核突出定量与定性,厘清考核指标“正面清单”“负面清单”,量化考核,科学评定。注重考核结果导向,将综合考核情况在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通报,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在比学赶超中提高监督执纪效能。
“用好综合考核这一有效机制,在监督执纪大比拼中展现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风貌。”州纪委监委负责考核工作的同志表示,“我们把功夫下在平时,动真格,出实招,求实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州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举办各类专题培训、“学思践悟”大讲堂、应知应会闭卷测试、州县乡三级全员培训等方式,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综合能力素质。(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