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县纪委以澄清会的形式,面对全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及时消除了我的思想顾虑,为我撑腰鼓劲,我作为村干部在以后的工作中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更好地为村民办事,对工作认真负责,带领村民勤劳致富。”近日,建水县临安镇罗卜甸村委会副主任在澄清会上表态道。
为使受到不实举报甚至是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更好地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推进澄清正名工作常态化,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消除负面影响,为干部撑腰,激发党员干部的初心,实事求是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激励干部敢于担当,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我们要让澄清不实举报的制度落到实处,成为一种常态化的工作,成为正风反腐的标配。”
建水县纪委监委在临安镇罗卜甸村委会召开澄清暨反馈会,对群众举报罗卜甸村党总支书记白宝生、罗卜甸村委会副主任袁明升2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澄清;红河县纪委监委在该县人民法院召开不实信访举报了结澄清反馈会,为群众实名反映该县法院副院长孙绍云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元阳县纪委监委在大坪乡召开澄清反馈会,对大坪乡政府2起涉及4名党员干部有关问题进行澄清……一次次为干部澄清,不仅温暖了被失实举报的干部,更让每一名干事创业的干部增添了勇气和力量,坚定了信心和决心。
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及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并将其作为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遵循,着力处理好群众检举控告权利与诬告陷害担责、干部接受群众监督和失实举报正名之间的关系,同时进一步规范检举控告相关处理程序、澄清正名相关程序,进一步推动检举控告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周笑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