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实行“1+1+1+N”监督方式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绿春县针对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扶贫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纠正和处理扶贫领域问题45个,处理责任人78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8批21起33人,电视台通报曝光4期12起17人。

  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以“周通报、月约谈、年考核”的方式,倒逼乡镇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并根据各乡镇每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及时提示预警。今年以来,针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约谈乡镇党委书记9人、乡镇纪委书记9人,发出提示预警7份。就易地扶贫搬迁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约谈乡镇和行业部门相关责任人10人。

  制定《绿春县纪委监委纪律监督检查包保制》,实行“1+1+1+N”的监督方式,即:每个监督检查小组由1个班子成员+1或2个部室+1个纪检监察组组成,负责监督检查1个乡镇、2个重点行业部门和部分县属部门,实行全员监督,解决不会监督、监督力量不够的问题。将各部门履行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纳入派驻机构监督“六必查”的内容,切实发挥派驻监督优势。今年来,各派驻机构开展“六必查”发现问题16个,其中反馈督促整改16件,批评教育5件13人次。

  以落实“六项工作制度”和“五项工作机制”为抓手,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每月一次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随机抽查、每2个月一次常态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绿春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督促各级各部门、各级干部认真履行好脱贫攻坚责任清单,对脱贫攻坚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干部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今年来,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7次,其中,开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随机抽查5次,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2次,直查直办扶贫领域案件4件5人。(杨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