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农科组组长,利用虚开发票、虚列项目支出等方式套取资金存入‘小金库’,坐收坐支,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对此我深感愧疚,悔恨不已,真心诚意地接受党和人民对我的惩处......”这是石屏县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中的一幕。
今年以来,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为巩固脱贫成效提供纪律保障,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制定《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的整改方案》,认真抓好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成立3个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组,紧盯扶贫项目资金、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每2个月开展1次常态化监督检查,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对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作风不实、工作落实不力等情况进行严肃问责,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扛起责任,严守纪律底线。
拓宽监督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建立脱贫攻坚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围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盯紧干部纪律作风和履职担当情况。利用交叉检查、重点抽查、挂牌督办和提级直查等方式,对全县9个乡镇开展交叉检查,对11个县级职能部门开展重点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坚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问题,确保党中央和省、州、县各级党委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为及时掌握全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该县通过建立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周报制度,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坚持先查先办、快查快处、严查严处。今年以来累计纠正和查处问题64个,处理责任人96人,其中:提醒谈话54人次、诫勉谈话15人次、通报批评13人、问责2人、党纪政务处分12人。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对查处的扶贫领域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查处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何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