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运用“2+1+1”模式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

  今年以来,元阳县纪委监委以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为契机,聚焦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以专项督办和巡察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主动认领巡视反馈问题,抓实抓细专项巡视整改。及时制定《关于对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加强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综合运用“2+1+1”监督模式,组织4个检查组对省州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跟踪问效,发现并督促纠正整改缓慢等问题5个。督促乡镇纪委落实一周一任务、一周一交办,推动精准监督、细节监督,压实基层纪委职责。

  坚持以专项督办带动案件查办,高质量推进案件办理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领导包案督导,建立督办台账,定期调度督查。同时,坚持对扶贫领域重要的、典型的问题线索直查直办,今年来共派出6支扶贫领域直查直办“尖刀班”,直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6件,已办结2件、查处2人,正在办理4件,实现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制定实施《关于集中整治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通知》,对脱贫攻坚领域仍然存在会议多、文件多、填表多、检查多等问题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严厉追责问责并予以通报。今年来,严肃追责通报2人。

  积极探索交叉巡察、机动式巡察,做深做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文章。截至目前,县委共开展9轮巡察工作,共发现问题611个,移交问题线索70件,立案审查20件,党纪政务处分20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提出整改建议425条。不断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着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严肃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以“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高度来抓整改。(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