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纪委监委始终站好位、履好职、担好责,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
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严把政治关、业务关和廉洁关,转隶人员9名,县纪委主要领导亲自开展谈心谈话,增强归属感和认同感,实现转隶干部“一转战线就上战场”,保证改革“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制定出台《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八条要求”》、纪委监委议事规则,推进纪委监委班子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着力提高全体干部监督执纪监察能力;建立健全纪法衔接机制,加强与检察机关等业务磨合,使“纪法”、“法法”协调衔接全线打通。严格使用谈话、讯问、询问、查询、调取、扣押等调查措施159次,开具措施文书159份。目前,政务立案4件5人,政务处分7人,移送起诉1件2人。
抓住“少数关键” 带动“绝大多数”。对全县领导干部尤其是基层领导班子这个“关键少数”,加强教育引导,注重破立并举,积极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担当领导责任和示范责任,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形成“头雁效应”。利用有效制度机制推动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带头强化党性修养、带头严格自律,时刻拧紧纪律“压力阀”。2018年以来,全县实施党内问责25起,涉及科级干部23人,真正用严明的纪律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压实“两个责任” 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意识,细化责任清单,完善考核方式,用好考核结果,处理不落实的事,问责不落实的人,解决好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追责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坚持有责必问,建立“两个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形成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逐步实现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促使领导干部真正把“两个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对2017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9个党组织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严格监督问责,践行“四种形态”。县纪委监委形成监督合力,统筹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巡视监督等,畅通监督渠道。紧盯重点人,监督好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正确用权,防其滥用职权;紧盯重点事,特别是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三重一大”事项,严防违规运行、暗箱操作;紧盯关键环节,盯紧节假日,防止节日病,严防“四风”反弹和转型变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落地生根。同时注重抓经常,抓好日常监督教育管理,善于运用“四种形态”,常约谈提醒、常咬耳扯袖,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1至7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66人次,正“歪树”治“病树”,守护政治生态的“青山绿水”,推动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