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抓早抓小,实施“四个约谈”,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集体谈话提要求。通过集体谈话,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将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县委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科学判断上来,领会新精神、把握新要求、增强新认识,时刻紧绷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把履责置于严密的监督下,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效抓出来。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重点,以强化廉洁自律为目标,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贯穿于工作、生活始终,坚持原则,严以律己,转变作风。今年共对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开展集体谈话2次72人。
任职谈话明责任。通过任职谈话,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让党员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通过谈话激发党员领导干部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促使他们尽快适应新岗位,积极做好角色转换,不辜负党组织的期望和重托。着力在思想、素质、作风等方面提高自己,力求在新常态中实现新进步,推动工作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截止目前,开展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3批次共55人。
提醒谈话早预防。通过提醒谈话,突出监督关口前移,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切实管住自己,管住家属子女,管住身边人;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劝诫和处理。依规依纪对巡察发现、信访反映、审查调查、综合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提醒谈话帮助党员干部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对发现的一些共性问题,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今年先后对29名党员干部作了提醒谈话。
问责约谈敲警钟。严格问责处分约谈,确保受处分的干部能够弄清“病因病理”,着眼于预防、点拨、纠错、教育帮助全过程,以约谈常态化推动管党治党“常管长严”,让纪律真正严起来、紧起来、硬起来。针对因履职不到位等原因,给予问责处理的党员干部,或者存在违纪问题,给予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以帮助其正确对待处理,深刻反思错误,切实吸取教训为目的组织约谈。注重约谈教育与法规政策相结合,帮助其学习党纪条规和法纪政策;注重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对工作或生活中存在实际困难的受处分者,做到思想上引导、生活上帮助、组织上关心,使其真正从思想深处做到知错改错。截止目前,已对16名干部进行了约谈。(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