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 紧盯节日“四风”问题常敲反腐倡廉警钟

  在端午节来临之际,建水县纪委监委紧盯节日“四风”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为全县干部职工敲响反腐倡廉警钟。

  县纪委监委要求各级各部门以中央、省、州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曝光的案例以及相关剖析文章为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宣传引导和教育,敲响警钟,真正从思想上、作风上、工作上真正严起来,把党纪和政纪牢记于心,坚守底线,切实把纪律挺起来、把规矩立起来。

  重申“十个严禁”纪律要求,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十个严禁”纪律要求,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确保党员干部不破防线、不触底线。

  为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委将抽调人员组成明察暗访小组,对全县各级各部门端午节期间执行纪律作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随机督查和认真落实“十个严禁”情况列入此次节假日监督检查重点内容,一旦发现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反“十个严禁”的行为,县纪委监察委将第一时间严肃查处、严肃问责,及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马华春  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