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各级党组织把机关党建“灯下黑”整治巩固行动作为2018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的总抓手,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实施清单制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行基层党建工作清单制管理,县直机关工委制定下发机关党建工作项目清单、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机关党建工作考评清单,切实做到强化党建责任落实、强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基础党务台账管理、强化机关党建工作保障、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推动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
建立党建工作划片联系制度。建立党建工作划片联系制度,按照工作性质相近、地域分布相邻、党建工作优势互补等原则,划分片区。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相关领导每人联系一个片区,组织部、机关工委相关科室分组协助开展工作。采取座谈会、经验交流会、观摩互动、理论课题调研等形式,每季度对片区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和督促检查,总结有铲做法和经验,研究探索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及时。
建立健全基层党建督查工作机制。逐级建立党建工作督查长效化工作机制,选派非领导干部担任党建工作督导员,联系一定数量的机关党组织开展督查指导。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督查重点,及时反馈督查发现问题,跟踪抓好整改落实,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党建目标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强化党建工作问责。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的实施意见》,按照职责权限,明确问责对象、区别问责情形、把握问责方式,对党建责任落实不力、基层组织建设不力、党组织班子建设不力、队伍建设不力、党的组织生活不严格的党组织和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进行追责问责。实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终身问责制,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健全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逐级建立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县直机关采取每年述职评议考核的方式,每次抽取工委直属党组织中工作开展较好和较差的部分基层党组织作现场述职,并进行现场点评、提问,其余党组织书记参会并作书面述职,开展现场测评。要求机关各级党组织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抓好存在问题整改,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胡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