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整治干部作风,弥勒市创新工作方法,从乡科级领导干部这一群体入手,加强日常监管监督,确保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制定办法,规范管理。制定出台《弥勒市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该类干部考核管理由组织人事部门和所在单位共同负责,同时,进一步明确干部所在单位管理责任和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岗位职责,并严明纪律要求、考勤纪律、细化请假手续等相关办法,科学规范管理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
加强督查,落实责任。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每季度对全市乡科级非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和履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在今年第一季度的督查中,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直插所在办公室的方式,督查单位20个,督查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98人。
严肃纪律,抓实作风。加强对督查结果的运用,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不仅要接受组织的约谈还要将督查结果纳入该该干部个人年终考核、单位综合考评、单位主要领导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洪米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