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河县结合学习宣传省纪委、省监察委《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精神,深入乡(镇)、村开展“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行动,倡导移风易俗,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抵制人情歪风,树立和弘扬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风尚。
明确“八个禁止”。整治行动围绕禁止以发请柬、打电话、发短信、委托他人通知等方式通知非亲属人员赴宴送礼。禁止以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等“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突破规定的宴请规模。禁止动用或为他人提供公车、公物、公款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禁止由单位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礼品、礼金。禁止以收多记少、更改礼金簿、暗设礼账等方式变相收受礼金。禁止借婚丧喜庆事项进行有损社会公德的庸俗或封建迷信活动。禁止过度燃放烟花礼炮或举办其他大规模的庆祝活动,造成扰民和环境污染。禁止违背传统风俗,巧立名目,大操大办等八个方面开展。
组织专项督查。在落实保障方面,县纪委、县监察委组织专项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乡镇、村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举报。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督促完善辖区内各村禁止大操大办红白喜事的村规民约,组建“红白喜事理事会”和“道德评议委员会”。要求村级党总支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一支村规民约监督员队伍,负责村规民约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各乡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村(居)三委成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管理,从而进一步规范农村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行为。
强化问责追责。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违规办理和参与婚丧喜庆事宜的,一经查实,既要严肃追究本人的责任,又要视情节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约谈、诫勉和纪律处分,从而督促各部门、各乡镇、各村(社区)严格管理党员干部,推动形成文明、节俭的办事风俗。截止目前,专项督查组已深入13个乡镇52个行政村126个村民小组开展督促检查,督促纠正整改问题16个,对5名乡(镇)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