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以窗口服务建设为突破口,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注重服务细节,强化服务能力,优化办事流程,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树立了窗口服务单位良好形象。
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重点纠正窗口服务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依法履行岗位职责、不按规定时间完成本职工作,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对群众提出和反映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及时纠正对群众态度冷淡、语言生硬、服务不热情;工作期间无故迟到、早退、串岗脱岗,科室和业务窗口无人受理行政服务事项;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以及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共有112个服务窗口作出了规范服务承诺,38名分管领导和146名窗口服务责任人签订了作风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
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在窗口单位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等面对面服务场所,设置岗位牌,要求工作人员佩戴身份牌;在语音服务或视频服务场所,主动告知服务对象自己的工号,明确服务身份;要求窗口单位负责人挂牌上岗,并在服务场所规定位置监督服务。工作人员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做到微笑多一点、话语亲一点、办事勤一点、效率高一点;积极实施文明服务、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服务措施,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发生;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树立窗口服务单位良好社会形象。全县共有109个服务窗口在醒目位置或办事大厅进行了办事程序、流程公开公示,挂微笑服务文明用语牌114块。
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县纪委不定期开展联合督查,认真听取广大群众对窗口服务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通报窗口服务单位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进一步加强对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与考核,畅通窗口单位与群众之间联系沟通的渠道,完善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抓紧处理,及时督办落实。同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服务态度不好、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一经发现,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机关作风建设联合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窗口服务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每月向县纪委报告明察暗访情况。同时,对窗口服务单位作风建设进行民主测评,对干部群众评价打分低、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由县纪委对问题存在属实而不及时纠正的窗口服务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通报问责、严肃查处。2017年对12个窗口单位、16名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