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完善干部容错纠错机制促干部健康成长

  石屏县通过完善党政干部合理容错纠错机制,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为敢担当的干部担当,对敢负责的干部负责,进一步营造履职尽责、勇于创新、撸袖实干的环境,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想为、敢为、勤为、善为。

  建立科学可行的激励机制。明确激励机制适用范围:客观上是为了创新解决问题,主观上尽到了审慎义务,但受客观因素影响而造成工作过失的;改革创新错综复杂的新形势面前,敢于突破常规,但因政策界限不明确等因素影响而发生错误的;改革创新中敢于担当、先行先试,因缺乏经验导致失误的。明确激励指标:在法律、纪律、政策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应当受到正向激励、受到何种激励,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证各项激励措施的长效化、常态化。

  健全正反结合的教育体系。树立先进正面典型,用先进典型引路,让广大干部学有榜样、赶有标兵,激励进取心和荣誉感。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惩反面典型,对那些安于现状、不求上进、无所事事以及违法乱纪的干部进行严厉惩处、纠错,激发干部不甘落后、奋发向上、高效率、创造性完成工作的昂扬斗志。

  划定人性全面的评价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评判、灵活设置应予以包容的工作失误:因上级尚未明确禁止,或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政策调整影响出现偏差的;通过民主决策、公开透明运行的;通过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实施中受客观因素影响的;一心为公,没有为自己、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的;错误出现后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的;因经验不足初犯,情节不严重,或尚未造成严重影响的。通过“错”与“不错”的全面衡量,科学定论、人性处理,最大限度激发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石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