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纪委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廉洁关,认真回复廉政审核意见,严明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把好干部廉政档案关。对全县乡科级干部建立1人1档的《干部廉政档案》,对其进行廉政“画像”,对县管干部的基本信息、廉政情况有了全面的掌握,有效体现干部廉政轨迹,为县委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按照县管干部人数10%的比例随机对50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了抽查核实,核查期间对存在少报、漏报、隐瞒不报的领导干部进行通报,其中对6名领导干部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处理,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收到各乡镇各部门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后,县纪委迅速启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流程,及时征求县纪委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管室等相关室意见,确保意见回复全面、如实、准确。截止目前,共进行了廉政审查184人次、26个单位,其中经廉政审核存在问题被取消干部任用1名,对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1个单位领导班子进行组织调整,充分发挥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作用。
把好廉政提醒教育关。该县将领导干部提拔任用与廉政教育相结合,坚持逢提必考,以考促学,围绕党内法纪条规等内容,对新提任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考试,考试成绩达不到80分的视为不合格,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补考,对补考仍不合格者,一年内不提拔任用。同时,科级干部提拔、交流任职,都要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在每年举办的科级干部培训班上开展设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培训。今年以来共对39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和12名岗位调整的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开展了2期科级干部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2批次500余人,对4个案发单位班子成员开展警示约谈。(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