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排查出涉及“吃空饷”情况1人。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组织保障。全县召开“吃空饷”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后,县纪委拟发了《关于公布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举报方式的公告》,在县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抽调纪检、组织、人社、编办、财政、审计等单位人员组成核查工作小组,对各乡镇、各单位治理“吃空饷”自查自纠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单位制度不健全、干部管理不严等问题,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在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核查督查3个工作阶段中,各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阅资料、岗位核查、专访、座谈等方式,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工资情况统计、完善社保手续、人员合同管理等关键环节入手,检查了各单位、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考勤考核制度完善情况、干部职工在岗情况、签订承诺书等情况。
强化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该县把治理“吃空饷”问题作为严守纪律、严明规矩,从严管理干部的具体措施,切实履行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明确提出对清理组织工作不力或主观意识造成漏报瞒报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问事、问人、问责”的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存在“吃空饷”的单位、个人及相关责任人,将根据有关规定,按相应情形严格清理、查处。目前,对排查出的1名涉及“吃空饷”人员,该县已根据相关规定,采取停发工资、追缴等措施进行处理。(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