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通过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三个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制度化常态化。
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自2018年起,全县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各主责部门采取集中开展或分头开展的方式,精心拟制方案,确定整治主题,明确责任分工,量化整治指标,突出整治实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各主责部门和责任单位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年度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会,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重大问题。党政主要领导每半年要听取一次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随机抽查、走访调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信访督办等方式,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专项纪律监督检查。直接深入重点领域、重要项目、重点工程开展随机督查,深入基层一线,对县、乡、村三级开展专项整治,对整改落实情况实施动态监督,分层、分级、分类梳理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反“六个严禁”问题线索清单,形成监督检查专题报告报送县纪委。县纪委每年对各乡镇、各部门专项整治情况,有重点地开展一次随机抽查或明察暗访,实现监督检查制度化、常态化。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主责部门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梳理汇总、跟踪督办的原则予以处理,在3个工作日内启动调查工作,10个工作日内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建议。纪检监察机关第一时间启动调查程序,认真调查核实有关违纪问题线索,对违规违纪的,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戴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