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强化监督“关键少数”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近年来,绿春县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党内监督,加大教育引导力度,督促领导干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筑牢防线,强化教育监督。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对廉政准则、党纪党规和法制意识等方面的教育,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及时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反面警示教育,让领导干部引以为鉴、防微杜渐,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截至目前,共组织领导干部500余人次到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
      权力约束,强化制度监督。严格落实《党政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云南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等重要法规制度。实行个人事项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并实行“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四不直管”。严格执行单位“一把手”不具体直接管理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事项,县纪委每年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2次。
      述责述廉,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述责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按照《绿春县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办法》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相关会议上进行了述责述廉。县纪委每年从述廉对象中抽取8—10名领导干部述廉人选,在当年底或次年初召开的县纪委全委(扩大)会议上述廉。今年初,8名乡镇、县属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县纪委全会上述廉述责、接受质询并进行了民主测评。
      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认真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督促党政“一把手”规范自身言行,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不断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醒谈话鸣警钟。上半年,共对提拔任用和平级调整的16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并签订了廉政承诺责任书,开展提醒谈话65人。(佟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