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绿春县纪委、县监察局、县民政局联合下发了通知,在全县开展干部职工近亲属享受城乡低保排查工作。进一步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
此次排查范围是国家公职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现任村(居)“三委”干部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本人或配偶有固定工作、固定工资或已领取社保退休金、退职生活费的低保对象。
《通知》规定排查将严格按照专项报告、组织清查、督查整改三个步骤进行。要求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排查工作作为整治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工作的重要抓手,教育干部职工,带头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把自觉如实报告配偶、父母、子女享受低保情况作为抵制歪风、接受监督、维护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立即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排查工作。
《通知》要求,要切实加强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做好政策宣传,掌握和了解本单位干部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享受低保情况,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程,取得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强工作衔接,负责指导做好本部门下属单位专项清查工作的数据汇总统计工作,确保全县干部职工严格自查,如实报告,全面排查,不漏一人。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沟通联系,及时解决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佟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