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

        弥勒市从整合力量、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三个方面着手,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整合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信访、审计、人事、外办等部门定期通报党员干部监督工作情况和工作安排情况,及时掌握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履行经济责任、婚姻变化和出国(境)等信息,对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层层把关,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整体合力。
        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制度,建立了住建、民政、工商等11家单位参与的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完成全市1219名科级干部有关事项报告的收集整理、系统录入和综合汇总。每年按照10%的比例对领导干部的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为从严管理干部做好把关。
        强化监管筑牢思想防线。制定《弥勒市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依托“室内+户外”LED电子屏定期滚动播出,使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慎言慎行慎独慎交。制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朵、扯袖子”,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洪弥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