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中,针对村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公开工作,通过阳光公开“晒”权力、“晒”财务、资产管理,保障村民自治、基层民主权利,督促基层干部规范、廉洁履职。
抓队伍建设强保障。县纪委要求,各乡镇党委书记为村务公开第一责任人,村党总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乡镇纪委具体负责村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村必须做到账务清、公开明、管理严,确保科学民主、合理公开,严格执行财务收支计划,对超计划、超标准开支坚决不予入账;严格规范票据管理,支出票据必须合法、规范,严禁使用“白条”、无效收据等支出凭证;严格按规定控制管理费、办公费、会议费等公务开支支出。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驻村干部的直接监督作用,对村级支出不合理的情况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
抓业务培训强规范。县纪委通过定期召开村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会,印发村务公开培训材料,从村务公开的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形式等多个方面,细致规范的进行业务讲解,增强村务公开队伍的业务能力。要求各乡镇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按照财务类、项目类、补贴类、三资类、其他事项类五大类,将群众最关心的村级债权债务情况、村级财务收支情况、管理费、办公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村内大额开支、上级下拨的各类专项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党费收缴等一系列内容进行细划分类,按照规定格式全面、及时予以公开,从而消除群众反映强烈的财务公开不具体、不细化、不到位的情况。
抓整改落实强质量。县纪委监察局随机对全县14个乡镇138个行政村的村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倒排时间要求乡镇村逐一进行整改。要求各村以公开内容时间节点为基础,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三类,在公开栏上合理布局,进一步规范财务公开程序、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形成常态化公开管理程序,确保公开内容清晰、完整。
抓督查指导强责任。县纪委将村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评,积极探索奖惩机制。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对村务公开的内容、规范程度进行督查指导,并且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进一步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执纪问责力度,对措施不到位、整改不细致、工作不落实的,坚决予以责任追究。对违反《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支出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分清经办责任、审核责任、审批责任、监督责任分别对乡镇、行政村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