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在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集中通报曝光的基础上,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7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1. 普建才,中共党员,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曲江镇山田村委会老沙坡村村民小组长,2021年2月19日20:44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2. 何正龙,中共党员,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禄丰村委会牛莫勒村村民,2021年2月19日21:1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3. 谭贵福,中共党员,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迤萨镇小河村委会坝兰村村民,2021年2月20日21:5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4. 王飞龙,中共党员,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灵泉街道云龙社区六区居民,2021年2月21日21:49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5. 黄祖贵,中共党员,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安品村委会土鲁白上寨村村民,2021年2月10日14:5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6. 白建伟,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坝心市场监督管理所事业工勤人员,高级工,2021年2月10日20:5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7. 彭洪义,中共党员,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异龙镇豆地湾村民委员会马房湾村四组村民,2021年2月14日20:31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作风建设无小事。党员、公职人员理应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我们对公安机关查处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就是要用身边事教育人,培育党员、公职人员的良好作风。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红 河 州 监 察 委 员 会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