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监督哨】村干部向贫困户收取“辛苦费”被撤职

  “总认为自己干工作那么辛苦,收点‘辛苦费’是应该的。现在我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说到底还是因为自己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宗旨意识淡薄,未能按相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我接受组织对我的处分。”弥勒市西三镇散坡村委会党总支原书记吴绍忠后悔地说。

  经查,2016年10月,时任弥勒市西三镇散坡村委会党总支书记吴绍忠在帮助群众填写易地扶贫搬迁及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房补助申报表的过程中,向1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8户非贫困户每户收取100元“辛苦费”,共计2300元。2017年1月在兑付2015年小产业扶持到户项目补助款时,吴绍忠私自代长期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段某某签领补助款2500元,直到2018年7月也未将代领的补助款发放给段某某,也未向任何部门、个人报告和说明。2018年10月26日,中共弥勒市西三镇党委给予吴绍忠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执纪者说】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每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宗旨。吴绍忠却在服务群众时,将贪婪的双手伸向贫困群众,索取所谓的“辛苦费”,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委、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严重损害了基层党员干部的形象。对于在扶贫领域“伸黑手”“动奶酪”的情况,各级纪检监察监察必须“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弥勒市纪委监委  马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