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深入推进“红顶协会”问题“以案促改”工作,严肃纠正和查处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红河州落地落实,红河州纪委州监委组织开展“红顶协会”问题“以案促改”专项监督检查,现将举报受理方式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月5日
二、受理范围
(一)各级各部门政策执行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执行政策走偏走样、落实政策搞变通、贯彻制度打折扣等问题。
(二)各级各部门推进“以案促改”主体责任是否履行到位,特别是“一把手”责任是否履行到位,是否存在表面整改、拖延整改、虚假整治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税费收缴干部是否存在漠视群众利益、乱收税费、服务态度恶劣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是否存在不正确履行职权,擅自改变税收优惠管理方式,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等问题。
三、受理方式
来信请寄:红河州纪委州监委信访室 邮编:661199
来访请到:州行政中心州委大楼B104室
举报电话:0873—12388
网上举报:登录红河州纪委州监委网站http://www.jjjc.hh.cn
特此公告
中共红河州纪委 红河州监委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