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监督哨】操办“乔迁喜” 处分背上身

  “我作为党支部书记,无视纪律,做了一件错事,影响很不好。我虚心接受组织给予的处分,希望组织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弥勒市江边乡宁就村石岩坝小组支部书记黄金宝在接受纪律审查时追悔莫及。

  经查,2018年8月20日,弥勒市江边乡宁就村石岩坝小组支部书记黄金宝为庆祝新居落成,在石岩坝自家家中和村民活动场所操办乔迁宴45桌,收取礼金5500元。其中:亲属2500元,其他人员3000元。

  2018年9月13日,经江边乡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金宝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礼金按规定清退完毕。

  【执纪者说】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在当前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下,党员干部更应该作为标杆和旗帜,起到带头引领作用。黄金宝同志身为党员并担任村支部书记,明知有规定,仍违规操办新居乔迁宴请,把规矩意识抛诸脑后。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容不得半点借口和侥幸,绝不能越过红线。对于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中的党员干部,必将为改进作风付出代价,受到党纪的严肃处理。(弥勒市江边乡纪委  马双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