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河州纪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1. 泸西县永宁乡法衣村委会农科员、水果管护员陶永兴长期侵占群众低保金和养老保险金问题。2010年10月至2016年12月,陶永兴违规领取本村村民一户3人低保金共19383元占为己有。2011年7月至2017年1月,陶永兴先后15次违规领取本村两名村民的养老金共8950元占为己有。2017年5月,陶永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退还违纪款。
2. 金平县金河镇板板桥村党总支书记王开荣发放扶贫物资违规收费问题。2016年3月,王开荣利用县农业局下拨234袋复合肥补贴农户和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机会,违规向领取肥料的农户收取5元/袋的运费,共收取1170元。其中334元用于支付运费和工时费,另外的836元由王开荣保管至案发时退回给村集体。2017年3月,王开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元阳县小新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白宁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元阳县小新街乡截止2016年8月尚未实施“2015年元阳县赫拉仔猪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项目”,致使项目资金50万元未使用,未能发挥资金效益。对此,白宁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6月,白宁受到全县“通报”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