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以为为子女操办婚礼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却不想自己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触碰了纪律红线。严管就是厚爱,组织的处理,及时纠正了我的错误……”泸西县中枢镇石洞村党总支书记沈元林在组织对其调查谈话时,后悔地说。
经查,2017年2月28日,沈元林在泸西县城西寺公房为其子举办婚宴,上午宴请120桌、下午宴请168桌,在收到的礼金中,有村组干部和管理服务对象25人送的礼金共计4600元。
2017年7月,沈元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4600元礼金全部退还相关人员。
【执纪者说】
沈元林身为村党总支书记,本应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移风易俗刹住大操大办歪风,但他却对相关规定置若罔闻,心存侥幸。归根结底还是其纪律和规矩意识淡漠,把禁令当耳旁风,把纪律当稻草人,最终触碰红线。此案警醒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必须时刻将纪律和规矩刻在心上,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对顶风违纪“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形成有力震慑。(泸西县中枢镇纪委常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