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纪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红河州纪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4起典型问题是:

  红河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局长、党支部书记刘涛违规发放奖金等问题。2016年12月24日,刘涛主持召开局务会,研究决定用高等级公路病害巡查和评估费、治超经费等23万元向干部职工发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奖,其本人扣除个人所得税领取17205元。另外,刘涛对本单位干部职工顶风违纪收受“红包”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2月1日,红河州纪委给予刘涛党内警告处分,发放的奖金已收缴。

  蒙自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驾驶员吴瑜、林勇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11月以来,吴瑜未按规定将公务用车停放在指定停放点,经常停放在其居住的小区内;2017年7月9日,吴瑜私自驾驶公务用车接朋友吃早餐。2017年7月8日,林勇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到蒙自天源大酒店接送战友就餐。2017年11月14日,蒙自市纪委分别给予吴瑜、林勇党内警告处分。

  个旧市发改局原副局长、粮食局原局长楚建明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楚建明任个旧市粮食局局长期间,将下属国有企业粮食经贸公司账户销户余额资金和伟业公司的拆迁补偿款合计1288307.47元转入粮食经贸公司个粮宾馆账户。2011年至2014年期间,市粮食局以备用金的形式从该账户多次提取现金968870.38元,用于购买办公用品、业务接待、发放考核奖和节日慰问等支出,收支项目继续在已销户的粮食经贸公司账户单独做账,逃避监管,形成“小金库”。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以各种名义用“小金库”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135325元,其本人领取10525元。另外,楚建明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2017年9月29日,个旧市纪委给予楚建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党支部书记杨伟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资金等问题。2015年2月,经龙朋镇中心卫生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院长杨伟审批同意,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和临聘人员发放春节慰问金175401元。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龙朋镇中心卫生院提高二次绩效标准,累计向职工发放二次绩效奖金2604500元,超标准发放金额608789.74元。另外,杨伟还存在违规送礼、违反生活纪律等问题。2017年10月23日,龙朋镇党委给予杨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红河州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捍卫来之不易的作风建设成果。要树牢理想信念,切实拧紧思想的“总开关”,把好思想的“总阀门”,聚焦“四风”突出问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查找自身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盯紧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盯紧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坚持露头就打,坚决铲除滋生“四风”问题的土壤,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新修订的实施细则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