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监督哨】村报账员侵吞集体资金被开除党籍

  “一辈子的清白,就因为这次贪婪给全毁了,我很后悔……”当接到处分决定时,建水县临安镇东村村委会原报账员李桢后悔地说。

  经查,临安镇东村村委会在2013年7月移交报账员手续时,村委会账务出现长款70000元。李桢作为村委会报账员,不仅对账务出现长款没有及时报告处理,反而是把集体资金70000元占为己有。直到2017年5月临安镇纪委对此项长款进行调查时,李桢才把70000元的现金交到村委会。李

  经临安镇党委会议讨论并经中共建水县纪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桢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者说】私欲,导致李桢丧失了党性原则;私欲,毁损了李桢多年来艰苦朴素、忠厚老实,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良好形象。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要从李桢侵吞集体资金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诫,时时处处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敬畏廉洁纪律等各项规定,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警钟长鸣,守住党纪国法这条“红线”。(吴永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