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5日至8月16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对州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9月26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对州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示: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政治责任,加强统筹组织。州公安局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专题研究州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由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直各部门为成员的州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自觉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工作。

  (二)强化问题导向,狠抓严督实改。“一把手”统筹部署关键环节,认真审核方案,党委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各级党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推动落地见效,实行每月调度、专项督导制度,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三)强化自我检视,精准落实整改。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逐一对照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局领导班子带头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强化成果转化,提升整改质效。坚持把抓好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提升维护安全稳定能力水平、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将重点问题整改与全州公安机关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相结合,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助推平安建设提质增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推动“四个融入”不深入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进一步健全规范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内生活各环节全面督导,责成局直相关基层党支部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督促局直相关部门规范公用经费管理,监督州县两级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对两类专户统一管理,做好涉案财物的清理、处置等工作。

  (二)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服务沿边开放示范区发展有差距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认真及时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一是印发州公安局重点任务分解督办方案8份、重大事项督办通知3份,确保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坚决有力。二是以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为契机,全面实现全州派出所警力5人以上保障目标。三是积极请示汇报,制定全州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等级勤务经费保障政策。四是建设24小时公安自助便民服务超市,群众自助办理各类公安业务51万余件。五是健全执法司法制度,制定《红河州公安机关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规范(试行)》。六是提升办文质效。规范法制合法性审核,提高文件制定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2.全力护航口岸经济建设。一是健全完善外籍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措施,开通“绿色通道”,优化务工人员停居留证件办理流程,强化窗口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强协作联动,与自贸区管委会建立预约窗口前置制度机制,规范办理流程,优化服务举措,全力服务自贸区红河片区园区经济建设。

  (三)关于巡察反馈发挥领导作用不充分,履行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职责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督促加强跟踪问效。一是依照法定程序抓紧对警用装备及其附属设备资产处置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审计责任,2024年10月已完成2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25年按季度分批次完成符合条件的部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2.认真履行议事协调办公室工作职责。已优化调整我州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州公安局承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等议事协调机构优化后续工作,目前,积极构建了“五级组织”抓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并确保了禁毒、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工作协调渠道畅通。

  3.严格执行民警加班补贴发放政策。制定下发文件,体现补休优先、倾斜基层原则,加强考勤管理,严格执行加班补贴发放。

  4.全力推动平安红河建设。一是深入排查政治安全风险隐患,严打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政治安全。二是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排查化解机制,持续抓好命案防控,全州公安机关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7.7%,群众举报严重矛盾纠纷线索15起,奖励金额共3650元。三是以深化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牵引,统筹推进新一轮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全力以赴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42处挂牌督办隐患点段实现治理;核实兑现举报交通违法行为492起、奖金8.81万元,事故发生率、死亡率持续下降。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会同教体、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开展6轮次校园安全联合检查,持续推动“孩子上学我上岗”全警护学活动,严格落实“高峰勤务”机制,试点开展“平安副校长”选派工作机制,学生防侵害、防欺凌举措有力落实。

  5.强化部门联动监管合力。联动文旅、住建、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开展出租房、旅店等行业场所联合检查,全面压实重点行业场所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主体责任,查处涉案旅馆12家。

  6.严守群众“钱袋子”。持续深化反诈宣传预警,推广普及国家反诈中心APP及政务号,紧紧围绕“断流打卡”目标,组织开展打击电诈案件专项行动。打掉两卡团伙36个,对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和电话卡的522人上报实施惩戒,最大限度震慑各类涉诈违法犯罪。全州累计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用户共170.47万个。

  7.提升群众关注的案件侦破满意度。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始终保持对涉民生案件的高压严打态势,传统侵财五类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13.47个百分点。二是持续开展社会面禁毒宣传,全面深挖复吸人员和隐性吸毒人员,着力减轻毒品对人民群众的危害,新增吸毒人员同比下降54.1%。

  8.全面推进深化公安改革。一是结合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提升警务指挥效能,州局、各县市公安局情指中心改制已完成。二是2个派出所参评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完成“两队一室”改革的46个派出所实现社区民警专职化。发展壮大治保会等群防群治力量,共发展“平安红河志愿者”36333名,建成“智慧安防社区”25个、“智慧安防小区”416个,创建“无发案小区”644个、“无发案村社”466个。三是积极推动全州无危房派出所项目建设。结合基础建设项目建设需求,争取对符合政策,条件具备的6个派出所建设项目纳入项目区域总库。四是统筹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线上线下举办执法培训班131期,针对省厅交叉评查发现问题已推动问题销号清零;全面推行科所队领导主办案件和民警实战练兵制度,常态化开展执法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全州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质量和民警规范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

  9.压实网络安全保密责任。一是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回头看”现场检查和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加强保密教育。组织全州公安机关保密安全大检查,常态组织保密警示教育活动,举办保密警示教育30余场、专题培训15场,民辅警保密意识不断增强。

  (四)关于巡察反馈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力,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持续发生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扛实党委主体责任。一是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引导党员民警不断增强法纪意识。二是持续加强经常性的警示教育,编撰《典型案例汇编》《“家风”小故事选编》,引导民警知纪、明纪、严纪、守纪。三是责令未向巡察组说明本人受到过第一种形态处理情况的负责人在本支部党员大会上作出说明。四是强化廉政风险排查。向“零报告”的部门发出工作提醒,州公安局共排查主要职权107项,重点机构风险点94个,重点个人岗位风险点527个,已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审定并公示。五是督促局直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无预算不支出”原则、非税收入上缴规定和政府采购规定。

  2.压实“一岗双责”责任。一是分层级开展“廉政家访”,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月和纪律作风学习教育整顿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直部门负责人均已完成廉政家访。二是举办经费报销培训会,进一步规范经费支出报销管理,严禁违规报销。

  3.扎实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一是健全完善了收文、办文日常检查机制和首办负责制,强化跟踪督办。二是把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工作纳入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督导检查内容,严格季报制度。三是加强教育监督,先后对各县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开展集体廉政、提醒、监督谈话3次。四是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和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查纠问题71个,已悉数完成整改。

  4.强化专责监督。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州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相关规定,结合推进公安机关机构编制改革,明确机关纪委职责、任务,履职能力不断增强。

  (五)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党建引领作用未彰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是严格执行《局党委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强化党委会议上会材料合法合规性审查,需提交局党委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均未出现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或上会前未与相关领导沟通的情况。二是对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事项,及时提交局党委集体研究审议,共审议重大事项和规范性文件37份。

  2.严格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严格执行干部双重管理工作规定,按程序对协管干部任免职征求意见提交局党委会议研究并反馈。二是组织开展州、县两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运行状况和干部履职情况蹲点研判,积极向州委和州委组织部请示报告,配齐内设机构空缺岗位,梯次稳步推进高职级晋升工作。

  3.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一是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工作实际,3个直属党委研究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已设置了局机关党委机构并明确职能职责,规范配备了党务工作人员。二是举办党务培训小课堂,围绕辅警党员管理进行授课培训和座谈交流,进一步规范辅警党员管理工作。三是持续深化“忠诚红警·平安红河”党建服务品牌创建。持续推进户籍制度和公安户政“放管服”改革,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车管所”,着力服务自贸区红河片区建设。四是认真做好“红河评议”平台群众评议事项转办、反馈各环节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从严从实彻底抓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再梳理,持续抓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积极向州纪委监委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加大整改推进落实落细,确保州委巡察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全部清零。组织开展“回头看”,持续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整改。

  (二)举一反三统筹抓整改。突出标本兼治,坚决落实“点上改”“面上治”“长久立”的要求,以整改为契机,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改进和加强,确保党中央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有关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把握节点务实抓整改。以抓好巡察整改为重要契机,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相结合,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切实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机关使命任务,以高质量履行职责使命来检验巡察整改成果,向州委交出一份合格政治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12213;联系地址:蒙自市凤凰路中段红河州公安局政治部;电子邮箱:hhzgajzzb@163.com。

 

  

                                                                                                   中共红河州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