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4日至8月15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对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开展巡察。2024年9月29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向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州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所党委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于10月25日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8次专题会及民主生活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巡察整改与戒毒工作协同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明确成员分工。党委书记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发挥引领作用,带领分管部门推进整改。
(三)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所党委召开专题会研究整改方案,经第12次党委会审议通过后于10月17日印发。针对巡察反馈的6方面24个问题,梳理出72条整改措施,列出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建立台账,逐项销号整改。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方面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专题学习巡察整改相关指示精神与规定要求及财经纪律相关规定,明确党委书记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直接负责的责任链条。严格津补贴发放范围、标准与条件,清查整改违规行为。二是复盘历史问题。组织专班对2017年延伸巡察发现的财经纪律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复盘,未发现相关问题。三是清缴超范围补贴。对2022至2024年超范围发放驻村队员交通补贴和执勤岗位津贴完成清缴,并缴入国库。
(二)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理论武装方面
1.制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严格把控会议议题与程序,确保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等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明确责任领导、部门及责任人,抓好贯彻落实。
2.认真贯彻理论学习中心组相关通知精神,印发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作为首要任务,抓好各级决策部署学习,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规范学习流程,政治处提前通知明确学习主题,要求必须按30%和70%的比例结合党建与业务草拟发言材料。
3.严格执行党委民主集中制与“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党委书记在班子成员发言后总结表态,避免“一言堂”。会议记录如实记录参会人员对议题的明确表态,不使用“一致同意”等词替代,体现末位表态全过程。会前就“三重一大”议题充分征求意见,会上“一事一议”、充分讨论,会后密切配合抓好落实。强化纪委监督,所纪委在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议题时,加强对“一把手”用权行为的监督,预防违规违纪。
4.完善食堂食材验收管理制度,规范验收流程,验收需后勤保障科两名警察和食堂人员、送货方3方以上签字验收。
5.党委会议专题学习意识形态相关文件,听取意识形态工作巡察整改和网络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制定印发检查考核制度,细化党委主体责任,明确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及班子成员职责。2025年起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和戒毒工作要点,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制与每月风险研判机制,每半年分析研判并汇报。邀请中国移动红河分公司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讲座,组织92名警察职工到州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培训。
(三)关于认真履行职责使命,用心用力创建规范化戒毒所工作方面
1.2024年4月组建两个达标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推进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和戒毒人员生活管理达标工作。目前,两个项目已通过验收。对未完成的项目,逐年逐项实施达标创建。
2.梳理工作扣分点,重新学习考核指标,掌握标准与方法,针对薄弱环节补齐短板,避免不必要扣分。通过明确责任、清单明责、常态督责,构建分工协作、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考核工作提升。建立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制度,督促各部门依据考评内容制定计划方案,规范执法、业务与台账工作。2024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结果为全省第11位,在2023年全省第18位的基础上提升7位。
3.对被视频巡察通报15个问题的相关警察辅警提醒谈话,9月以来,开展12人次提醒谈话。明确每周一例会为学习传达日,及时学习值勤周报、月报。9月以来开展12次专题学习,组织3次抽查。分类上报问题,明确责任,每月召开1次闭环管理联席会,9月以来共召开3次,对典型通报和预警视频复盘,督促责任人反思整改。加强每日巡查、定向定项和现场巡查,督促值班警察规范履职。
4.强化警示预防,复盘近三年通报的21个典型问题,开展分类约谈16次,建立指挥中心视频抽查机制,实现动态监管全覆盖。所领导带队深入戒治区开展专项督查,明确警察执勤区域和行为规范,夯实执法基础。9月以来通过现场+专项+联合督察模式开展9轮检查,发布通报1期,彻底杜绝“四大现场”无人值守现象。结合实战大练兵开展专项整顿,组织42次培训覆盖770余人次,严格执行闭环管理制度,将考核结果与职级晋升挂钩,构建长效激励机制。通过系统化治理,有效提升警察履职能力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1.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党委班子责任。所党委主要领导先后分别对班子成员开展2次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共6人次;所纪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谈话6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话30余人次,谈话触及思想、直指问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结合岗位职责,通过谈心谈话对苗头性问题提前预警,防患于未然。针对谈话发现的问题,督促谈话对象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解决到位。
2.制定工作方案,加强队伍教育管理与纪律约束。11月召开党委会和全所警示教育会,通报违纪案例,党委书记上廉政党课,要求警察职工汲取教训、坚守底线。10-12月,各党支部开展警示教育8次、支部书记上廉政党课8次、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6 次。坚持从严治警,健全纪律教育机制,政治处制定《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制度》,建立“三个一”机制,引导警察职工自我约束,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3.召开党员会议专题学习财经纪律、津补贴发放规定及财务内控制度。分管领导对政治处和财务科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严格按照相关通知及答复意见要求,落实值勤考勤制度,按实际天数和标准计发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对超范围发放的执勤津贴予以收缴清退。
4.根据相关通知规定,清理收回2022年以来15名驻村队员超范围发放交通补贴,并缴入国库。
5.红河兰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应收款—AB幢住宅款(生产户)”挂账问题。根据历史资料,已确定业主名单和购买面积及欠款,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向原始住户收取该款项,目前已完成近半数的款项追缴工作,剩余款项还在持续追缴中。“其他应收款—基建户(生产户)”挂账问题,因基建户为临时账户且无资金来源无法归还,经党委会议研究,报州司法局、州财政局进行账务核销处理。
6.以戒毒人民警察实战大练兵为契机,先后两次组织各部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法规制度,开展2次所级培训,参加2次省局集中培训。借一年一次的执法评查开展自查,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责任,同时依托专项行动提升执法能力。依据《执法管理工作手册》,每月检查14项执法事项,发挥执法评审委员会作用,9月以来督促整改2次,集体审核5类执法管理事项,逐级报送审批,确保执法规范。
7.邀请省局专家指导档案业务,已完成整改。派员到州档案局跟班学习,提升档案管理水平。严格落实《云南省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档案管理规定》和《执法管理工作手册》,规范纸质档案立卷归档。成立专班推进电子化录入和数字化扫描,已按省戒毒管理局要求完成戒毒人员的数据化扫描上传,纸质档案规范整理纳入2025年计划。完成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实现电子化管理。
8.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工作,制发《纵深推进 “清廉云南” 建设红河司法行政戒毒实践2024年工作要点措施责任分解》,明确党委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责任。
9.召开党委会议,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深入开展“清廉云南” 红河司法行政戒毒实践 “十大行动”及多项专项整治,认真自查、上报、整改,各牵头部门11月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所纪委牵头组成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通报并整改,现已整改完毕。
10.通过党委会议、“三会一课”,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聚焦“六大纪律”等内容,累计学习16次。建立常态化纪律教育机制,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政治处印发《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制度》,要求各支部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所纪委积极践行“四种形态”,11月10日前,纪委书记对2021年以来受处分的4名警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和专项整治中存在问题的4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五)关于落实基层党建工作,整体谋划以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及“7?9”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场所实际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推进所党委党建品牌创建。明确党委班子党建分工,印发相关分工通知,由所党委书记主抓党建,细化党委班子工作内容和责任部门,构建“层层抓落实”机制,推动党建全面提质增效。
2.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与《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下发通知,要求各支部在12月上旬借主题党日开展相关学习。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实用手册》等,制定印发《中共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流程的通知》,明晰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到正式党员的全过程。明确发展党员需先经支部讨论,再统一报政治处,政治处提交所党委研究同意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关于强化政治监督意识不强,履行监督职责方面
1.所纪委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纪律法规与监督执纪要求,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严格纠正国有资产长期外借等违规行为,督促财务部门清理基建户借款。纪委书记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及重点领域监督责任,对执法行为与经费支出进行风险提示。
2.纪委书记加强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履职、用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8-10月,纪委书记与6名党委班子成员各进行1次廉政提醒谈话,督促履行“一岗双责”,并与4名违纪警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针对“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专项整治”中存在问题的4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巩固整改成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整改“回头看”,找问题根源,补短板防反弹,巩固成果。
(二)构建长效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综合施策、源头治理,形成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三)推动作用发挥。把巡察整改与深化标本兼治、净化政治生态、日常工作相结合,规范执法履职,运用巡察结果解决全所问题,堵塞制度漏洞,以整改成效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安全稳定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委员会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873-3034019;联系地址:蒙自市文萃街道办事处白路脚村委会玉屏村1号;电子邮箱:854492425@qq.com。
中共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