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4日至8月12日,州委第七巡察组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9月27日,州委第七巡察组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局、院、中心)、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共召开巡察整改党组会议3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压实责任,任务到人。制定《州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州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清单》,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党组班子及成员带头做起,以上率下,树立标杆,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不达目的不收兵、群众不满意不销号。
(三)跟踪督办,严肃纪律。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局党组领导适时跟踪督办,多次听取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全面跟踪问效。同时严肃巡察整改要求,举一反三,补齐短板,重点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从严整改,做到全面监督,确保问题一个不少,措施一条不落,整改落实到位。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督促整改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和工作落实机制,强化干部职工纪律作风教育;扛起整改责任,认真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将责任分解到每一位班子成员牵头切实整改到位。
2.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新修订《红河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红河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务报销管理制度》《红河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制度,形成《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管理制度汇编》已执行。
3.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继续指导各县市人社局会同税务、财政等部门,制定完善切实有效的催收欠缴企业的职工养老保险费工作计划,相关工作情况已移交县市执法部门处理;加强与财政、金融机构三方对接协调,及时汇总分析贷后管理情况,实施风险动态监控,加大逾期贷款跟踪管理力度。
(二)关于政治理论学习,用新思想新理念引领人社事业发展方面
1.强化学习成果运用。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坚持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同时强化学习成果转化,切实做到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和推动工作,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学习成果的深化和运用。认真梳理各项人社重点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注重结果导向,加强人社事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研究,针对7项指标抓好整改落实。
2.建章立制。根据新出台的党纪法规,认真梳理局党组工作规则、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内控制度等现有的规章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局党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及其内控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新修订《红河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红河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制度,形成《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管理制度汇编》于2025年1月1日已执行。
3.提升系统研究和破解民生领域重点难点工作能力。建立就业工作月例会机制,重点研判工作中存在重点、难点问题。坚持就地就近就业与外出就业两手发力,做好重点产业、企业用工、技能培训等服务,积极打造国家级、省级劳务品牌,提升产业带动质效。打造一批示范性创业孵化载体,将创业服务延伸至乡村、社区、街区,搭建创业培训、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服务体系,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加强统筹协作,深入企业、社区、村组,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以常态化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为抓手开展政策宣讲。
(三)关于落实省州党委工作要求,推动州域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
1.坚持就业优先,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大“红河州数字零工市场”微信小程序的推广力度,拓宽宣传方式;指导县市梳理零工岗位信息,发布招工信息,制作线上零工市场操作指南,为零工和就业人员免费提供全链条服务;加强部门联动,会同州财政局加强对就业资金使用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督办。坚持保障民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压实县市人社局主体责任,分类制定宣传引导措施;加强与发改、工信、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对接,及时掌握全州工程项目开工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保险的宣传,提高参保人数。坚持人才强州,强化人才引培用留。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职称等政策宣传力度;推进职称评审力度激发人才活力,建立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衔接机制,搭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立交桥”,畅通非公经济组织职称申报评审渠道,业绩贡献突出的,破格申报职称评审;放宽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招聘、职称评审条件;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强化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加大“国贴”“省贴”“省突”“兴滇英才计划—青年人才专项”等高层次人才项目宣传、培养和选拔力度;建强建优专家服务平台,聚焦红河州重点发展产业,积极推进各类专家科研工作站建设落地。
2.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市场主体倍增。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和中央及省、州相关工作要求,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健全完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每半年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充分利用州内网站、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宣传媒介进行政策宣传,对就业补助资金执行情况持续跟踪检查,倒排工期,定期通报,督促相关县市认真统筹谋划,积极筹措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及时将拖欠的应支未支补贴资金兑付到位。
(四)关于防范化解风险意识,落实安全风险责任方面
1.完善制度机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精神纳入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重要学习内容,提高风险识别和处理能力;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风险信息排查报告和共享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例会制度,加强重大网络舆情事件潜在风险分析研判。研究印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强基固本阶段工作要点》,持续深入开展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及时对冒领、错领基金进行追缴,持续开展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许可、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理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
2.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统一规范、先审后报、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填报《红河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规范信息发布审批程序。严用错敏监测功能,严肃日常监督管理。新修订《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廉政风险防控和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方面
1.持续强化政治机关建设。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特别是对“八小时外”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强化“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严格执行州委办《关于严肃州直机关单位上下班纪律的若干措施(试行)》规定,完善干部职工请休假制度,严格请休假审批手续,健全完善廉政谈话制度。
2.强化开展廉政党课。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廉政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其廉洁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压实“一岗双责”和监督责任,局党组每年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制定印发《关于成立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措施清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整治重点、工作步骤和责任分工,以“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为抓手,围绕“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人社部门工作目标,深入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问题整治。
3.扎实推进“技能云南”行动。针对性开展专项培训,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进行技能培训,对专项工作强化总结及成果运用转化。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准确把握技能人才培养规律,聚焦任务推进的堵点和痛点,不断提升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大力强化对各县市的监督指导,明确数据统计专员与责任人。做到报表数据、县市汇总、人员明细表等数据精准对应,严肃数据填报与统计的真实。
(六)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局领导、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三签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关规定,加强内控制度,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发生。
(七)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夯实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方面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修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组决策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考察程序,对2021年以来历次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进行复盘整改,认真做好干部分析研判。
2.强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换届选举程序的学习,提高党员对换届选举程序的准确把握,确保换届工作的民主性和透明度。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评议标准和原则,确保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结果的公正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责任担当,扛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巡察工作摆在全面从严治党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强化问题导向,从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认真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继续抓好州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强化制度建设,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针对州委第七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在“长、常”二字上下真功夫,注重“点上改”与“面上改”相衔接,“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努力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四)强化成果运用,从严治党提升巡察实效。坚持把落实州委第七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作为树立人社部门新形象的起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形成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切实把巡察成果持续转化为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19321;联系地址:蒙自市天马路67号州级行政中心政府办公大楼C419室 ;电子邮箱:448674392@qq.com。
中共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