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红河州委第十二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九届州委第十二轮巡察情况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6日,州委各巡察组分别向州接待办、州外办、州广电局、州检验检测院、红河融金集团、州科技局、州民族宗教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统计局、州医保局、州投资促进局、州中华职教社14个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

  会前,州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要求,以及州委书记赵瑞君在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有关州级分管领导对巡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推进整改工作不力,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有的常态长效机制运用不足,整改质效打折扣。有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有的防范风险政治责任扛得不牢,一些领域风险隐患突出。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不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到位。有的纠治“四风”不到位,推进作风建设有差距。有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有的“一把手”带头示范作用发挥不充分,履职尽责还有差距。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好全国、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要求,认真学习《被巡视党组织配合巡视工作规定》和《被巡视党组织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指引》,严格按照规定抓好整改,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决杜绝“过关”心态和敷衍思想,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有力。

  反馈强调,巡察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巡察整改的最终目的是推动工作、促进发展,要把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以整改促发展,以发展检验整改成效。要把巡察整改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好州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严实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州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