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红河州委第十一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九届州委第十一轮巡察情况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7日,州委各巡察组分别向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州林草局、哈尼梯田管理局、州委党校、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7个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会前,州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要求,以及州委书记赵瑞君在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有关州政府分管领导对巡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落实整改责任虚化,动真碰硬抓整改有差距。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结合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要求差距大。有的防范化解风险政治责任扛得不牢,一些领域风险隐患突出。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廉洁风险防控存在短板。有的纠治“四风”不到位,作风效能革命不深入。有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有的“一把手”未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履职尽责还有差距。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实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整改作为管党治党、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抓手。要将巡察整改列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坚决杜绝文字整改、纸面整改。

  反馈强调,巡察整改是检验被巡察党组织领导干部“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也是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要把巡察整改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工作、融入职能职责。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抓实抓细整改日常监督,帮助和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真正解决问题、切实改进工作。

  州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