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4月16日,州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对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3日,州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向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共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强化巡察整改政治担当。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抓实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对巡察反馈的6方面28个具体问题,做到了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并对查找出的问题不拖不等,立刻着手开展整改,推动问题整改立见成效。认真组织开展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组织撰写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从主观上剖析原因,与局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思想深处寻找差距,对具体问题逐一对照,不回避、不遮掩,进一步增强了抓好抓实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性和坚定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及各县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范围内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相关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是整改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问题整改落实。对照问题逐个分析研究,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节点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三)精心部署推动,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落实。坚持以对党忠诚的高度对待巡察整改,以问题为导向,把握关键环节,高质量完成整改。先后组织召开2次局党组会、2次局务会、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及省、州关于营商环境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对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及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调度推动,着力夯实整改工作。

  (四)注重统筹兼顾,确保整改与业务工作促进融合。坚持把整改落实贯穿到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全过程,以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及整治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牵引,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2024年自然资源工作要点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纳入“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定期梳理统计和调度。联合州工商业联合会印发了《红河州进一步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沟通协调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结合下沉一线服务工作机制,优化进驻企业和主动预约服务制度,深入开展“进企业、送政策”行动,有力推进业务工作开展和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促进融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州委工作要求有差距,统筹谋划推动不到位方面的整改情况

  1.统筹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理论学习常态化、规范化,及时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纳入各级各类学习安排和内容。通过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干部职工会、局务会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及省、州关于营商环境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组织党员、干部抓好全面学习、延伸学习,夯实理论基础。并组织召开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学理论、思问题、挖根源,加深了对营商环境的思想认识,找准了努力方向,坚定了整改决心。

  2.从政治高度认识、把握和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将营商环境工作及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了2024年自然资源工作要点,纳入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定期调度、常态分析研判;结合召开全州自然资源重点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推进会,对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作了强调和安排。并对“班子成员对重要文件‘一阅了之’”情况作出专门要求,完善了文件批办、交办、督办机制,着力强化统筹分解、报告提醒,全流程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交办到位、跟踪到位、落实到位。

  3.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全州自然资源系统重要任务谋划、推动和落实。优化进驻企业和主动预约服务制度,全面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进企业、送政策”行动,由局领导对“政企面对面”诉求问题中涉及的企业实行网格挂钩服务,“一对一”“面对面”与企业沟通服务,推动宣传政策、助企纾困同向发力、同步见效。定期听取研究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干部职工大抓营商环境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得到有效提升。

  4.认真对照上级工作安排,及时查缺补漏。及时联合州工商业联合会,印发了《红河州进一步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沟通协调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围绕自然资源领域全面工作和企业、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全方位、全过程抓好营商环境理论知识和政策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同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宣传,群众反映效果良好。

  (二)关于履行部门职能职责不到位,用地保障和执法监管不够有力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聚焦重点建设项目土地要素保障提质增效,针对重大和急需落地项目成立了用地保障工作专班,构建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数据共享、同步推进的工作机制;提前研判、沟通、协调解决影响用地报件质量突出问题,切实提高用地报件组件报批质量,全州用地报件质量已有大幅提升,补件率和退件率明显下降。

  2.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存量土地处置。组织县市参加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技术培训会,积极推进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督促各县市强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截至目前,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指标均已完成省级下达目标任务。

  3.紧盯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由州自然资源规划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带队下沉督导,开展面商、会诊;由工作专班不定期通报调度、实地督促落实,河口县停工的土地整治项目已恢复动工。加强政策和技术服务指导,多次函告督促县市加大宜耕后备资源分析排查和在建项目实施力度,加快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和指标入库等工作。结合耕地占补平衡改革工作,目前各县市基本能在县域内实现耕地占补自主平衡。

  4.认真贯彻落实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2024年以来向各县市发出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通报6期,挂牌督办涉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案件1起,并报州政府约谈5个县市政府;组织开展全州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基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业务水平得到提升;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和现场指导办案,基层办案水平不断提高;有力推动自然资源督察和耕地保护督察整改,两项整改率分别达到97.44%、92.75%。

  (三)关于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有弱项,指导监督有缺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着力解决办事群众多次跑问题,提高不动产登记便利度。督促县市建立完善不动产登记助企窗口,打通助企窗口“最后一公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到各县市,督促13县市常态化实施“交房即交证”“交地即交证”业务;督促县市全面推动住宅类不动产实施“带押过户”,目前个旧、开远、蒙自、屏边县、建水、石屏、泸西已办理带押过户业务。

  2.强化督促历史遗留问题清零,通过下发工作提醒函、现场督导等方式与县市共同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化解工作,目前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已完成化解,实现了历史遗留问题小区购房人办证应办尽办。

  (四)关于“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树得不牢,支持服务企业还有不足方面的整改情况

  1.强化解决“政企面对面”诉求,针对问题明确牵头科室、配合科室及责任人,组织开展“进企业、送政策”行动,采取上门服务方式,与企业开展“一对一”“点对点”服务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在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目前,涉及自然资源领域“政企面对面”的23项诉求中已办结10项,剩余13项在积极解决办理中。坚持将资金执行进度慢问题整改融入日常工作统筹推动,将往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作为当前实施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考虑因素,倒逼推动问题整改,目前相关项目资金执行进度有所提升。不断加强矿业权审批系统建设,目前系统改造升级中,预计年底完成系统建设工作。强化对县市破除招投标隐形壁垒监督指导,组织13县市自然资源局对招投标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招投标工作,存在问题县市已对照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用地政策进行宣传,并制作宣传册分发;结合“进企业、送政策”行动,常态开展宣传普及,并指导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在土地出让环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有需求的企业依法办理供地手续。有力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配合州发改委制定《红河州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2024年度重点任务清单》,邀请开远产业园区、建水产业园区一同到泸西产业园区调研学习“标准地”出让工作,已经完成省级下达的年度任务。

  3.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调整完善形成州自然资源规划局11项抽查事项清单,已按工作时限完成全部抽查检查任务,网上政务公示做到应归尽归和应示尽示。对存在的数据迟报、漏报问题已及时进行了工作提醒。

  (五)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未扛牢,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存在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印发了《红河州落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措施清单》任务分解的通知,成立了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廉云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将任务分解到局各科室,落实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及配合科室。并定期下发工作提醒函,形成了定期和随机跟踪调度有效举措。

  2.围绕重难点工作和紧要事项,及时就有关问题进行集中会诊和安排部署,推动形成了一级抓一级、抓好本级带下级的工作局面;完善修订清单任务,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及县市自然资源局,层层压实了工作责任,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

  3.着力推进联动协作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工作,针对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未批先建”“边建边批”“先建后补”进行了专项整治。目前部分项目已完成整改,将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做到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六)关于整改责任未压紧压实,推动巡视、督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滞后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采取上下联动、专班专攻、一线指导、集中会诊方式,全过程加强对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金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问题整改的督促指导。目前相关问题已按程序进行了有效处置。

  2.强化指导推动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共涉及5个具体问题,其中3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已完成整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责任再压实。坚决扛牢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充分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融合起来,与自然资源系统全面工作统筹贯通起来,一起谋划研究,一体推进落实,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提升工作质效、促进工作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不断推动实现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措施再具体。紧盯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一方面,加强与州级各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在明晰、落实用地要素保障全链条、各环节工作责任的同时,共商、共建优化营商环境“一张图”;另一方面,加强对县市的督促指导,对用地要素保障中的政策运用“走偏”、资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定期和不定期告知、催促、纠治,积极打造既“有为”又“干净”的营商环境。

  (三)制度再深化。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与执行同时发力、同向发力。对于已整改的20个问题,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并将有效经验方法转化上升为制度机制;对于基本完成整改8个问题,聚焦堵点难点和短板弱项,从问题根源出发,进一步堵塞体制机制运行上的漏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32228;联系地址:州政府办公室楼A区3楼303办公室;电子邮箱:hhzzrzyhghj2022@163.com。

                                                                          中共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