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州委统一部署,7月4日,州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的典型案例;州委第七巡察组组长张绍谟作动员讲话,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骏骥主持会议并讲话。
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州委第七巡察组有关人员出席会议;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张绍谟强调,巡视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州委决定对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巡察,是自觉践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新要求、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的具体行动,更是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的重要举措。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通过巡察,进一步压实责任,真正从思想上紧起来、责任上担起来、作风上转过来、成效上突显出来,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见行见效。
张绍谟指出,巡察组将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审核汇报材料、听取工作汇报,统筹开展个别谈话、座谈调研、下沉了解等工作。同时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以及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一把手”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重点了解,对反映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了解。
张骏骥表示,州委第七巡察组进驻编办开展巡察,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把脉”,是对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将以端正的态度自觉接受巡察组监督,坚持组办同题共答,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汇报情况、反映问题,让巡察组全面掌握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项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确保各项巡察要求落地落实。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将照单全收,及时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同时,把巡察整改作为健全体制机制的契机,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举一反三、由点及面,用巡察整改成果检验机构编制工作成效,为推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红河实践新篇章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州委第七巡察组将在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4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5752615015,工作日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30—18:00;邮政专用信箱:云南省红河州A344号邮政专用信箱;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12日。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州委第七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