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届红河州委第九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
按照州委统一部署,州委7个巡察组分别向14个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会前,州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要求,传达了州委书记赵瑞君在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对加强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纪委监委职能责任有差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实,廉洁风险防控有漏洞,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有偏差。有的组织部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机关党建工作示范带动不足,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有差距。有的州直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差距大,结合职能职责推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不力,落实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部署不到位,“一岗双责”抓得不实,廉政风险防控落得不细,对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责任压得不实。有的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履行职责不到位,严负其责、严管其辖有差距。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本轮巡察的重要性,从全局利益出发,自觉树牢责任意识、效率意识、标杆意识,以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勇气,较真碰硬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要通过巡察整改,切实推动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效能提升。要通过巡察整改,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要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党中央和省州党委部署要求,深入查找分析制约自身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切实提升工作质效,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红河实践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反馈强调,整改是巡察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巡察利剑作用的发挥。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以及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及省委若干措施,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主动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抓好反馈问题整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强化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全面监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任务。
据了解,州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