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州委统一部署,7月5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州应急管理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的典型案例;州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蒋国红作动员讲话,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州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涛主持会议并讲话。
州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州委第四巡察组有关人员,州纪委监委驻州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出席会议;州应急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蒋国红强调,巡视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州委决定对州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巡察,是自觉践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新要求、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的具体行动,更是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的重要举措。州应急管理局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通过巡察,进一步压实责任,真正从思想上紧起来、责任上担起来、作风上转过来、成效上突显出来,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见行见效。
蒋国红指出,巡察组将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审核汇报材料、听取工作汇报,统筹开展个别谈话、座谈调研、下沉了解等工作。同时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以及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一把手”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重点了解,对反映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了解。
刘涛表示,此次巡察,目的是帮助及时发现薄弱环节、深入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在接受巡察过程中,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州委巡察工作部署。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全力配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对巡察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上来,坚决服从州委巡察组的安排。二是认真落实责任,带头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班子成员带好头、作表率,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三是积极支持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畅通巡察组同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联系渠道,让巡察组充分了解和全面掌握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局干部队伍建设的真实情况。四是严格问题整改,务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坚持巡察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精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推动解决问题,严格问题整改,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州委第四巡察组将在州应急管理局工作4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308730068,工作日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30—18:00;邮政专用信箱:云南省红河州A344号邮政专用信箱;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13日。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州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