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州委统一部署,7月5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州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的典型案例;州委第五巡察组组长尚国庆作动员讲话,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黄碧忠主持会议并讲话。
州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州委第五巡察组有关人员,州纪委监委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出席会议;州公安局局直各部门双主官及民警代表、州纪委监委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政治部副主任及下设处室负责人,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全体民警列席会议。
尚国庆强调,巡视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州委决定对州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是自觉践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新要求、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的具体行动,更是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的重要举措。州公安局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通过巡察,进一步压实责任,真正从思想上紧起来、责任上担起来、作风上转过来、成效上突显出来,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见行见效。
尚国庆指出,巡察组将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审核汇报材料、听取工作汇报,统筹开展个别谈话、座谈调研、下沉了解等工作。同时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以及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一把手”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重点了解,对反映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了解。
黄碧忠表示,州委第五巡察组到州公安局开展巡察,是州委对州公安局党委的一次“政治体检”和“全面检阅”,州公安局党委将以最高站位、最严标准、最实作风坚决服从、全力配合好巡察工作,坚决做到严守政治、组织、保密纪律和巡察要求,如实汇报工作、真实反映情况、客观评价干部,让巡察组全面掌握各方面情况。全力以赴做好巡察服务保障工作,高效落实巡察组交办的工作任务,为巡察组高效开展工作,创造最优良的环境,提供最便利的条件。州公安局党委将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坚决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贯彻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将巡察成果体现在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中,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红河新实践贡献公安力量。
州委第五巡察组将在州公安局工作4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5752266254,工作日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30—17:30;邮政专用信箱红河州A344号信箱,邮政编码661199;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4年8月12日。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州委第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