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州财经学校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按照州委统一部署,10月30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州财经学校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州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杨存有主持召开与州财经学校党委书记龚震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巡察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州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罗剑勇传达了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会上,杨存有作动员讲话;罗剑勇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的典型问题;龚震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州委第三巡察组全体同志,州财经学校党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州财经学校党支部书记、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体班主任、离退休干部代表列席会议。

  杨存有强调,巡察制度历经十年磨一剑,成为党之利器、国之利器,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州委决定对州财经学校开展巡察,是落实党章要求、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的具体行动,更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的重要举措。希望州财经学校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接受巡察作为履行职能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为推动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杨存有指出,根据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和省、州党委部署要求,州委第三巡察组将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着力查找政治偏差。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州党委工作要求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的监督,深入了解被巡察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情况;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深入了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等情况,以及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深入了解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机关党建等情况;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整改责任、建立整改长效机制、综合运用巡察成果等情况。州财经学校党委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与巡察组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向州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龚震表示,州委巡察组进驻学校开展巡察,是州委对州财经学校的最大政治关爱,将极大推动和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学校党委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巡察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诚恳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和接受监督的实际行动,全面落实巡察工作的各项任务。二是严格要求、密切配合。实事求是汇报工作、反映问题,确保巡察组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实际问题。三是完善提升、落实整改。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对照,认真研究,积极主动整改到位,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学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州委第三巡察组将在州财经学校工作4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308730065,专用邮政信箱:云南省红河州A344号邮政专用信箱;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8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州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州财经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州财经学校党委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