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州民族师范学校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按照州委统一部署,10月30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州民族师范学校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州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王建强主持召开与州民族师范学校党委书记李红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巡察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州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字映燚传达了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会上,王建强同志作动员讲话;字映燚同志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的典型问题;李红同志主持会议并表态讲话。

  州民族师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州委第一巡察组有关人员出席会议;州民族师范学校全体党委班子成员、中层领导,部分干部职工代表等列席会议。

  王建强强调,巡察制度历经十年磨一剑,成为党之利器、国之利器,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州委决定对州民族师范学校开展巡察,是落实党章要求、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的具体行动,更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的重要举措。希望州民族师范学校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接受巡察作为履行职能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为推动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王建强指出,根据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和省、州党委部署要求,州委第一巡察组将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着力查找政治偏差。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州党委工作要求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的监督,深入了解被巡察党委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情况;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深入了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等情况,以及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检查基层党委织建设情况,深入了解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机关党建等情况;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深入了解被巡察党委织履行整改责任、建立整改长效机制、综合运用巡察成果等情况。州民族师范学校党委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与巡察组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向州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李红表示,州民族师范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和全体教职工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思想上深刻认同、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坚决执行,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带头落实巡察组的工作要求,带头查找自身和班子存在问题,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工作,以严格的政治纪律确保此次巡察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全方位、无条件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保证巡察组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实际问题。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中肯务实地提出意见。同时坚持自查自纠,以扎实高效的作风抓好整改。把本次巡察工作看成是一次加强党性教育、提高依法治校能力、转变工作作风的良好机遇,旗帜鲜明地接受巡察监督,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完成。

  州委第一巡察组将在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工作4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308730366,专用邮政信箱:云南省红河州A344号邮政专用信箱;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8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州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党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