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7日至8月26日,州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对红河建水工业园区党工委(以下简称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10月14日,州委专项巡察组向红河建水工业园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工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园区党工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任双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部、室、中心、工投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园区党工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园区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二)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了《关于州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4个方面39个问题,提出43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三)切实抓好落实,有序推进工作。坚持立行立改与分期整改相结合,严格按照《关于州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并按州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于11月13日召开了红河建水工业园区党工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四)及时落实建议,严格督促整改。根据州纪委对建水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存在的相关问题纪律检查建议,由建水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对相关同志进行诫勉谈话,于2022年9月14日分别召开了园区党工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了州纪委关于诫勉谈话并责令检查的通知,相关同志在会上进行深刻检查,开展自我批评,与会党员对相关同志检查发表了意见。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不到位,党的领导不够有力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会前确定学习研讨主题,指定党工委成员进行领学,并结合学习内容提出本单位贯彻落实意见,带头开展交流研讨,以点带面,推进理论学习系统化和规范化;强化提升学以致用能力,结合园区职责定位和工作实际,紧跟党的步伐,与时俱进,跟进学、主动学、系统学,进一步提高学习自觉性,做到学习有侧重点、倾向性,确保学习成效最大化发挥;针对贯彻落实无措施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精神,领学人结合园区实际,提出本单位贯彻落实意见。实行科室工作情况月报制,每月初主要领导听取分管领导及科室长上月工作情况汇报,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具体指示及要求,同时加强督促落实。
2.抓好政策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的通知》(红编〔2022〕23号)中“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核定为副处级”的要求,由一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园区党工委书记;完善并严格落实党工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党工委对各项园区工作全面领导,完善党工委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用制度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建章立制,各科室依照法律法规,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梳理工作制度、办法,完善服务企业及相关管理制度、措施。不断修改、充分征求意见,建立健全了《红河建水工业园区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3.优化产业布局,结合园区整合新规划和“四个片区”的产业发展定位,摸清底数,分析研判,强弱项,补短板、扬优势。积极学习研究省内外先进铝加工园区发展模式,立足红河建水工业园区实际,包装策划一批项目,找准招商定位;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制定了《红河建水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方案》,成立了红河建水工业园区风险排查化解工作专班,认真梳理研判园区自成立以来的所有入园项目,对遗留问题积极研究化解;积极向省级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将年产50万吨绿色铝材一体化项目纳入省级盘子。495亩用地已完成资金筹措,用地手续已上报,待省国土厅审批。
4.积极推进深化改革工作,8月5日县委办公室下发《中共建水县委办公室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建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建室字〔2022〕9号)文件。目前已完成管理机构改革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结合园区工作实际,完善了《红河建水工业园区管委会干部职工服务企业制度》,明确挂钩领导和干部职工驻厂代表,全程跟踪服务,并对新入园的企业提供企业开办、立项报批等网上申报代办服务;加快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进度,《云南建水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2年11月21日报红河州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通过专家评审,待州政府审批;已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推动公司改革,管委会干部不在平台资产经营公司任职,理顺管委会与公司的关系,实现政企分开。
5.立即废止现有违规奖补政策条款,停止对园区企业进行违规奖补,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建水县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建政发〔2022〕11号)精神,规范招商引资奖补机制,加强优惠政策兑现审查,确保相关优惠政策依法依规,落得下去,兑现得了;优化企业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投产项目保运行,在建项目抓投产,前期项目抓落地,在谈项目抓签约,做好项目存量和增量。2022年至2023年初通过招商引资,共引进3家企业入驻园区,3家意向入驻企业正在洽谈;积极对接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助企业办理不动产权证,加快办理进度。目前,已有10家企业取得不动产权证;1家正在办理中,3家企业因自身情况暂时无法办理,正在督促剩余4家企业准备及完善办理材料。
6.增强防范风险意识,提高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认真梳理分析研判,制定了债务化解计划,并按期严格执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检查问题清单,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问题进行归纳,分类整理。同时按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定期对入园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督促整改隐患问题;定期召开园区环保工作研究部署会,积极协助环保部门做好对园区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红河建水工业园区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进一步优化落实园区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常态监测和应急监测,结合园区实际细化各企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明确党工委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及其它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中、年末对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考评跟踪问效。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逐一排查各类廉政风险点,签订风险责任书。加强警示教育,做到监督教育常态化;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强化监督与被监督,积极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或参加本单位党工委会、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会议;强化对下属单位的监督,坚决杜绝政企不分、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出现。目前,已完善《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
2.加强财经纪律、法规学习,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严明财经纪律,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中共建水县委办公室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部规范公务接待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发〔2017〕26号)文件规定,修订完善了管委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流程进行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同时由园区党工委对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整改,在今后工作中,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加强对单位非税收入的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对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规定,违规收取非税资金已上缴省级国库;严格按照差旅费报销的相关规定,完善了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做到规范报销。
3.制定“红黑榜”考核制度,量化考核指标,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每季度开展作风效能考核,对考核成绩较差的科室,在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并督促改进;修订完善《红河建水工业园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纪律散漫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三)关于执行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坚决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所有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党工委会议研究,认真汲取教训,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流程;充分发扬民主,由班子成员轮流发表个人意见,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提升决策能力,完善决策程序。
2.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增强思想自觉,发挥表率作用,充分征求意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按质按量提交个人对照材料;“一把手”严格把关民主生活会材料,坚决杜绝照搬照抄行为,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批评意见清单时,端正态度、严肃对待、一针见血,并提交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审核。
3.规范支部活动。严格执行《基层党支部党建考核制度》、《党工委下派党建指导员工作方案》,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日常活动的监督、考核,着力解决支部活动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按党员积分制要求,每月按时召开支委会对党员积分进行评议;严格按照《党员发展使用手册》的步骤和要求,严把党员发展关。完善未填写发展对象政审情况和入党培训情况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察情况登记表》。
(四)关于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发现的问题整改责任扛的不牢,整改不彻底问题整改情况
1.严肃对待监察建议整改工作,已修订完善《红河建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深刻检查,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正在积极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已向上级报告,待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协商解决问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力、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各方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州县委、政府决策部署在工业园区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巩固成效,切实构建长效机制。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园区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边巩固,围绕问题找症结,围绕难点抓突破,围绕漏洞细制度,及时把巡察整改经验转化为制度管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不断深化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050218;联系地址: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四楼;电子邮箱:65148855@qq.com。
红河建水工业园区党工委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