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州委党史研究室工作动员会召开

  按照州委统一部署,8月2日,州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州委党史研究室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州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普飞主持召开与州委副秘书长、州委党史研究室主任刘磊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巡察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州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田成传达了州委书记赵瑞君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会上,普飞作动员讲话;田成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的典型问题;刘磊主持会议并表态讲话。

  州委第二巡察组有关人员,州委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成员,州纪委州监委驻州总工会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出席会议;州委党史研究室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普飞强调,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州委决定对州委党史研究室开展常规巡察,是落实党章要求、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的具体行动,是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的重要举措。希望州委党史研究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为推动红河史志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普飞指出,根据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和省、州党委部署要求,州委第二巡察组将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州党委工作要求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的监督,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等情况;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深入了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等情况,深挖细查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深入了解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机关党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等情况;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整改责任、建立整改长效机制、综合运用巡察成果等情况。州委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同题共答完成好州委交办的政治任务。

  刘磊表示,州委党史研究室全体干部职工将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站位,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配合巡察工作;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服从和保障好巡察工作;以良好的精神作风抓好问题整改;以统筹兼顾的工作方法推动史志工作向前发展。以此次巡察工作为契机,认真领会好巡察组的工作要求,使思想和行动始终同党中央、省委、州委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讲政治、意志坚定讲忠诚,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力支持好州委巡察组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把严和实的要求贯穿巡察工作的全过程,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巡察组的检验,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州委第二巡察组将在州委党史研究室工作3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308735518,专用邮政信箱:云南省红河州A344号邮政专用信箱;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州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州委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州委党史研究室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