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州侨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按照州委统一部署,11月9日,州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州侨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州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杨存有作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州侨联党组书记李卫东主持会议并表态发言。  

  州委第三巡察组全体同志,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州侨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州侨联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杨存有指出,本轮巡察是州委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新时代群团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州委巡察组将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严格落实“四个对照”,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加强对“一把手”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希望州侨联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全面提升群团工的质量和水平。 

  李卫东表示,州侨联党组将坚决贯彻落实州委巡察工作部署和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配合好巡察组开展工作。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将把主动接受州委巡察,当作一次强化党性锻炼的契机、检验工作成效的时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新机,以端正的态度、饱满的精神、过硬的作风、严明的纪律,实事求是反映真实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检查,扎实抓好整改,忠实履行侨联职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为助力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侨界智慧和力量。 

  州委第三巡察组将在州侨联工作3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308730065,专用邮政信箱:红河州A344号邮政专用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10日。依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州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程序转有关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