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红河州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综述

  按照州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5日至4月17日,九届州委第二轮巡察安排7个巡察组,分别对州科学技术局、州能源局、州统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投资促进局、州科学技术协会、红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5月18日,州委7个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 

  针对反馈意见,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州纪委州监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把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监管的重要内容,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近日,7个被巡察党组织向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被巡察党组织按照州委常委会会议、州委书记专题会议、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要求上来,层层传导压力、细化工作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提高站位抓整改、强化措施抓整改、明确责任抓整改、严肃纪律抓整改、举一反三抓整改,找准问题“症结”,研究治本之策,建立完善制度机制,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提供强有力政治保障。截至目前,被巡察党组织共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7次,针对州委巡察组反馈的197个面上问题,被巡察党组织已完成整改180个、基本完成整改12个、未完成整改5个,总体完成率为97.46%。 

  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着力提高巡察整改质效。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分别听取了州纪委州监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关于九届州委第二轮巡察反馈问题日常监督和督促整改情况的汇报,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抓好自身任务落实的基础上,强化整改监督,以“监督常在”促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拓展整改成效,综合运用好巡察成果,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严格落实组织实施责任,推动巡察成果得到充分运用。为了更好地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州委巡察办印发《关于做好九届州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及整改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就健全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提出具体要求,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对照中央、省委和州委工作要求,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履行相关主体责任,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按程序对各被巡察党组织集中整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把关,充分释放政治监督活力,不断提升巡察成果运用附加值和含金量。7家被巡察党组织将陆续在网络上公开巡察整改情况,并公布监督方式,主动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激发整改内生动力。 

  在本轮巡察中,始终坚持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巩固发展、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提供强有力政治保障,以巡察整改新成效推动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